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中海油天津研发产业基地蓝白领公寓项目、中海油天津研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北区工程 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高新区发改审[2015]168号、津高新区发改审[2015]12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55342.6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受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中海油天津研发产业基地蓝白领公寓项目、中海油天津研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北区工程,总投资155342.6万元,总建筑面积196190.12平方米。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约为43261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06867.5平方米。其中:蓝白领公寓建筑面积约59439.5平方米,基坑深度7.15m,基坑面积约5640平方米。岩芯库实验楼建筑面积约30700平方米。数据处理中心建筑面积约16728平方米。该项目内容为中海油天津研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北区工程(二期)项目岩芯库实验楼单体、数据处理中心单体、蓝白领公寓单体及与之有关的室外配套项目的施工,包括;1)蓝白领公寓:基坑处理、人防工程、消防工程、建筑工程、室外装饰工程、强电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不含空调设备采购)、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的施工。2)岩心库实验楼:建筑工程、室外装饰工程、强电工程、采暖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的施工。3)数据处理中心:建筑工程、室外装饰工程、强电工程、采暖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的施工。4)室外配套:室外综合管网、室外路灯、室外厂区道路等施工。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海川路1581号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界面划分及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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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10月25日 至 2019年12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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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2)本工程应配备1名正项目经理、2名副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须单独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正项目经理须持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投标资格的建造师IC卡,且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副项目经理须持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投标资格的建造师IC卡;安全项目经理应持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具有投标资格的建造师IC卡,专业不限,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须提供《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以上人员须注册在本单位;(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且持有本人与本单位(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盖有社保机构公章的能证明为本单位员工缴费记录原件;(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下发的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7)外地企业必须具备《进津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卡》并在有效期内,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持有《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及相应的IC卡并在有效期内;(8)法人资格证明书、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9)注: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不含15家)时,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 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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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不接受窗口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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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9 月 1 日 至 2017 年 9 月 7 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7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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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9月08日至2017年09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东六路与渤港南三路交叉口海油发展管道公司院内办公楼210室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6.4 |
文件不接受邮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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