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含氟有机新材料中试产业化项目(施工)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开审批[2016]1038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长芦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500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长芦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含氟有机新材料中试产业化项目。位于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东至林献石化;南至绿带;西至仓盛街及绿带;北至创业路及绿带。项目占地34331.6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地上面积14000平方米,地下面积1000平方米。投资:150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东至林献石化;南至绿带;西至仓盛街及绿带;北至创业路及绿带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含氟有机新材料中试产业化项目(施工),总建筑面积11186.4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186.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688平方米,最大层数为4层,最大建筑高度为21.9米,最大单跨跨度为33.6米。主要包括:工程技术中心,公用工程、中央控制室、甲类仓库、丙类仓库、门卫a、门卫b、全氟聚醚生产车间、中试及氢氟醚生产车间,丙类车间。其中:工程技术中心地上四层,建筑面积2280平方米,建筑高度21.9米;公用工程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60.4平方米,建筑高度8.4米;中央控制室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15平方米,建筑高度5.5米;甲类仓库地上一层,建筑面积488平方米,建筑高度7.5米;丙类仓库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建筑高度11.78米;门卫a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6平方米,建筑高度3.7米;门卫b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6平方米,全氟聚醚生产车间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688平方米,建筑高度17.04米;中试及氢氟醚生产车间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688平方米,建筑高度17.04米;丙类车间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115.08平方米,建筑高度16.51米。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不限于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桩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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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10月01日 至 2018年10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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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2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需单独设置,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 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且为本单位职工,必须由正项目经理兼任;(5)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6)正、副、安全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7)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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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不接受窗口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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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8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9 月 5 日(16:00)。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5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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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9月04日至2017年09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底商218-222号(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4 |
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 0 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0 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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