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一汽大众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臭氧制备系统成套设备采购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项批[2017]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开发区一汽大众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800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开发区一汽大众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开发区一汽大众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臭氧发生器系统采用氧气源,臭氧发生器利用高压电场以无声放电的方式将原料气中的氧气转换为臭氧。再通过臭氧扩散系统投加到臭氧催化高级氧化池进行氧化反应,最终达到去除难降解COD及脱色的目的。臭氧发生器系统设备应为一套完整的设备,应由投标人成套配备安全、有效及保证可靠运行所需的全部附件,以保证系统安全、有效、可靠地运行。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一汽大众基地内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臭氧制备系统成套设备由10kg/h氧气源臭氧发生器3台、补氮及仪表风机系统1套(风机2套)、闭路循环冷却水系统3套、尾气破坏系统2套(加热催化式)以及控制系统及检测仪表等组成。本标段投资约200万元,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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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计划交货日期:2017年10月15日 至 2017年10月30日 |
2.5 |
交货地点:开发区一汽大众基地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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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2、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3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经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投标产品同系列产品的检验报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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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不接受窗口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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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8 月 31 日 至 2017 年 9 月 6 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6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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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9月07日至2017年09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308室(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4 |
文件不接受邮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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