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民用建筑能效交易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签发人:韩培俊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等五部门拟定的天津市民用建筑能效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我市民用建筑能效交易监管机制,促进我市民用建筑能效市场发展,现将《天津市民用建筑能效交易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民用建筑能效交易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请到天津建设网下载)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