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关于颁布《天津市自密实混凝土
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自密实混凝土的生产与应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天津市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天津市预拌混凝土管理中心等单位按照市建委《关于下达2015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5〕286号)要求,修订完成了《天津市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经市建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T29-197-2017)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原《天津市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29-197-2010)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天津市预拌混凝土管理中心。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天津市预拌混凝土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2017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